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七十条、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4〕82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〔2014〕171号)的要求,现将我区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各险种参保人数、缴费人数、人员结构
截至2016年末,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8.7万人(其中,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(含离退休人数)39.25万人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.45万人);基本医疗保险47.74万人(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2.85万人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.89万人);失业保险18.17万人(男10.94万人,女7.23万人),工伤保险18.17万人(男10.94万人,女7.23万人),生育保险18.27万人(男11.02万人,女7.25万人)。
全区各险种缴费人数中,基本养老保险21.76万人(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.98万人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.78万人);基本医疗保险44.14万人(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9.25万人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.89万人;失业保险18.17万人,工伤保险18.17万人,生育保险18.27万人。
二、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、缴费比例
2015年,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51元。2016社保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06元,上限为16575元,单位缴费比例为13%,个人缴费比例为8%;2016年7-12月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121元,单位缴费比例为5%,个人缴费比例为2%;2017年1月后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151元,单位缴费比例为4%,一档个人缴费比例为0.5%,二档个人缴费比例为1.5%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091元,上限为15453元,缴费比例一类单位为0.2%,二类单位为0.4%,三类单位为0.6%,四类单位为0.9%,五类单位为1%,六类单位为1.1%,七类单位为1.2%,八类单位为1.3%,个人不需缴费;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510元,上限为15453元,单位缴费比例为0.5%,个人缴费比例为0.2%;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,上限为15453元,单位缴费比例为0.5%,个人不需缴费。
2016年,全市各险种全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为:养老保险3004元,医疗保险3985元,工伤保险3376元,失业保险2487元,生育保险4029元。
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3600元/年,最低档次360元/年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61元/人·年,其中,个人缴费308元、各级财政补助353元。
三、各险种基金收入、支出、结余、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
(一)各险种基金收入、支出和结余情况
2016年,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3,443万元,支出236,412万元,当期结余57,031万元,滚存结余559,228万元。
1.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79,920万元,其中,征缴收入177,436万元、利息收入693万元、关系转移收入1,616万元;基金总支出140,750万元,其中,待遇支出129,145万元、关系转移支出2,495万元;当期结余39,170万元,滚存结余318,652万元。
2.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,693万元,其中,征缴收入976万元、财政补助收入11,013万元、利息收入628万元;基金支出15,086万元,其中,待遇支出15,086万元;个人账户余额25,070万元,基金累计结余33,668万元。
3.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8,408万元,其中,征缴收入67,918万元、利息收入417万元;基金总支出50,369万元,其中,待遇支出49,854万元;当期结余18,039万元,滚存结余135,381万元。统筹基金收入38,872万元,支出21,850万元,当期结余17,022万元,滚存结余126,346万元。
4.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7,338万元,其中,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9,864万元、各级财政缴费补助7,392万元、利息收入82万元;基金总支出15,875万元,待遇支出15,289万元、大病医疗保险支出586万元;当期结余1,463万元,滚存结余26,809万元。
5.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,712万元,支出4,774万元,当期结余938万元,滚存结余16,745万元。
6.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,071万元,支出4,312万元,当期结余-241万元,滚存结余14,973万元。
7.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,301万元,支出5,246万元,当期结余-945万元,滚存结余13,000万元。
(二)各险种基金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情况
2016年,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559,228万元。其中,银行存款125,543万元,委托运营68,000万元。
其中:
1.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318,652万元,其中,银行存款52,189万元、委托运营68,000万元。
2.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33,668万元,其中,银行存款33,668万元。
3.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35,381万元,其中,银行存款23,869万元。
4.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26,809万元,其中,银行存款8,903万元。
5. 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16,745万元,其中,银行存款4,325万元。
6. 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14,973万元,其中,银行存款2,450万元。
7. 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13,000万元,其中,银行存款139万元。
四、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、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
(一)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
截至2016年末,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4.43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0.26万人,抚养比为4.62:1;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82元,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875元;全年平均养老金2875元/人·月,平均替代率为56%(社平工资口径)。
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4.16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0.77万人;2016年7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,从155元/人·月增加到170元/人·月,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277元/人·月。
(二)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
2016年,全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66.37万人次,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门诊大病(即门诊特定病种,下同)7.23万人次、次均医疗总费用597.01元/人次,住院1.37万人次、次均医疗总费用10464.28元/人次;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门诊大病25.10万人次、次均医疗总费用369.66元/人次,住院1.31万人次、次均医疗总费用12206.62元/人次;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1.47万人次、次均医疗总费用839.42元/人次,住院3.05万人次、次均医疗总费用9561.26元/人次。全区参保人(含职工和居民)普通门诊326.84万人次、次均医疗总费用44.61元。
(三)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
2016年,本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847人,其中,1-4级伤残66人,5-10级伤残538人,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1065人。享受伤残津贴66人,享受生活护理费44人,因工死亡13人,供养亲属165人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2.4万元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均为59.2万元,伤残津贴2859.65元/人·月,生活护理费2067元/人·月,供养亲属抚恤金994元/人·月,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(不含已追偿)22人,费用75万元。
(四)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
2016年,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达3566人,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08元/月;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1220人,人均2355.69元/人;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591人次,代缴医疗保险费1-6月为259.84元/人·月,7-12月为288.47元/人·月。
(五)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
2016年,全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6870人次,生育的医疗费用4831.63元/人次、生育津贴12401.27元/人次,计划生育津贴2048.59元/人次。
五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,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
2016年,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 %(截至目前省尚未公布),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.5%,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10.81%。
六、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
截至2016年末,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3.3万人,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5.5%。2016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%。2016年全区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1006笔,比上年增加101笔,增长10%。
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。
七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
2016年,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2527人次,转移金额3444.5万元,其中办理转入900人次,转入金额905.68万元,转出1627人次,转出金额2538.82万元。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480人次,转移金额0万元,其中办理转入180人次,转入金额0万元,转出300人次,转出金额0万元。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1375人次,转移金额16.61万元,其中办理转入602人次,转入金额16.61万元,转出773人次,转出金额0万元。
2016年,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57人次,转移金额26.68万元。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47人次,转移金额70.83万元;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,转移金额0万元。
八、清理企业欠费情况
2016年,全区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企业1316家,清理社会保险欠费1708.15万元,比上年增加144.44万元,增长9.24%。
九、人社部门、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
2016年,全区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0例,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,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。查处违法违规0人。
十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、医疗费用结算情况、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,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
截至2016年末,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04家,由各区社保局与本辖区所属医院签订(本区22家),五区通用;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52.32亿元(本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2.74亿元)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2725家,由各区局与本辖区所属药品经营单位签订(本区157家),五区通用。
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。
十一、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、康复机构、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
截至2016年末,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83家;由我区局与本辖区所属医院签订14家;康复机构3家(其中1家仅面向顺德区参保人,其余全市通用),辅助器具配置机构4家(其中1家仅面向禅城区参保人,其余全市通用)。本区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745万元。
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。
十二、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,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
截止2016年年末,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制卡数为526万,激活数466万,常住人口制卡率为89.05%,激活率为88.73%。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,实际应用个数为94项,应用率为100%。
2016年,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约为6050万人次,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31210人次,结算金额3.82亿元。全区电话咨询服务6.5万人次。全区建立官方微博、微信平台,发布信息1429条。全区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79项,占全部社保服务业务项目的90%。
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、附件5。
十三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
截至2016年末,全区社保服务大厅共10个(分别是:保险关系股、养老失业股、医疗工伤股、西南办事处、云东海办事处、白坭办事处、乐平办事处、芦苞办事处、大塘办事处、南山办事处),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有0个(除建筑面积、功能区划分面积外,其他条件均符合国家《社会保险服务总则》、《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》、《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》文件要求),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有5个(分别是:西南办事处、云东海办事处、芦苞办事处、大塘办事处、南山办事处)。
十四、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
截至2016年末,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个,其中县(区)级1个。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150人。全区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7个,占全部乡镇的100%;全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社区7个,占全部街道社区的100%。全市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单位服务点1404个。
附件: 1. 2016年度佛山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