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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 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的核准

(一) 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四章  2011年7月1日实施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2011年1月1日实施

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八条 2012年1月1日实施

《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2]11号)

《佛山市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程(试行)》(佛社保[2006]40号)

(二) 办理对象

辖区内的工伤人员;

(三) 办理条件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。

具体条件:

1.依法参加工伤保险,按时、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;

2.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;

3.经劳动能力鉴委员会确认,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,必须安装辅助器具,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、更换的。

(四) 提交材料

1.《佛山市××区工伤职工装配(维修、更换)辅助器具审批表》

2.《佛山市××区工伤职工装配(维修、更换)辅助器具验收表》

3.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

4.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

(五) 业务表格

《佛山市××区工伤职工装配(维修、更换)辅助器具审批表》

《佛山市××区工伤职工装配(维修、更换)辅助器具验收表》

(六) 办理时间

 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:30—12:00;下午14:30—17:30

(七) 办事地址及联系电话

三水区社保局(医疗工伤保险股)   

地址: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8号1号楼1楼 、2楼  

联系电话:0757-87758736,0757-87758411 

(八) 窗口办理流程办理

1.申请人把资料送交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分局或办事处待遇窗口,窗口应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,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、符合法定形式:

(1)资料齐全完整、符合法定形式,则予以受理

(2)资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,则不予受理,并退还申请人资料,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;

2.工作人员根据审核和批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,申请人领取结果;办结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。

 

附件:1.佛山市三水区工伤职工装配(维修、更换)辅助器具审批表.doc(可点击直接下载)

     2.佛山市三水区工伤职工装配(维修、更换)辅助器具验收表.doc(可点击直接下载)